福建崇武古城保護與活化項目(南門一東門)內環城路整治市政工程(招標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被邀請參加投標的單位名稱):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崇武古城保護與活化項目(南門一東門)內環城路整治市政工程已由惠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閩發改備[2024]C080695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福建省惠安縣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及企業自籌,招標人為福建省惠安縣市政建筑工程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中誠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泉州市惠安縣崇武古城;
2.2. 工程建設規模:該工程為崇武古城(南門—東門)內環城路進行整治,整治內容包括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電力工程、通信工程、路燈景觀工程等,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該工程為崇武古城(南門—東門)內環城路進行整治,整治內容包括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電力工程、通信工程、路燈景觀工程等,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工程總造價為1604.4845萬元,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路,污水管道最大管徑DN300;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工程總造價為1604.4845萬元,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路,污水管道最大管徑DN300;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不適用”;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16044845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6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無;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不適用”;
2.7. 質量要求:達到《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