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船舶垃圾及危險廢物處理(項目編號:GMGS0120250090)-競爭性比選公告
第一章 競爭性比選公告
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擬對 船舶垃圾及危險廢物處理 項目進行競爭性比選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該項目相關情況如下:
一、 項目概況:
1.采購項目編號:GMGS0120250090。
2.項目名稱:船舶垃圾及危險廢物處理 。
3.項目內容及需求:選定1家成交供應商,項目內容詳見比選文件第三部分“用戶需求書”。
4.采購類型:服務
5.最高限價:人民幣12.32萬元(每月1.76萬元(含稅))。
6.服務期:合同服務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簽訂,每年根據服務考核,是否續簽下一年合同,2025年自6月至12月結束。
7.服務地點:采購廣州市南沙區龍穴街道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科考碼頭及東莞海洋地質碼頭。
8.報價不得超出最高限價,否則作無效報價處理。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
2.供應商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函。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按照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部門所在省級政府,或實行垂直領導的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較大數額罰款標準,或罰款決定之前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金額標準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