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平鄉縣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工程項目已由平鄉縣行政審批局 以平行審招標[2025]29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平鄉縣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工程建設管理處 ,建設資金來自省級及以上資金和縣級配套,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平鄉縣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工程建設管理處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概況:2.1.1建設地點:平鄉縣節固鎮、油召鄉、尋召鄉及平鄉鎮共計4個鄉鎮27個村。
2.1.2建設規模:本項目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均在原有水渠進行改造,本項目渠道清淤、擴挖總長6.751km,新建節制閘2座,倒虹吸加固1處,過道管涵3處,新建配套揚水點52座及新建田間PE輸水管道30.382km。
2.1.3計劃工期:10個月,其中汛期(6月至8月)不施工。
2.1.4質量要求:合格。
2.1.5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1.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2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履行合同的良好財務能力(提供承諾函,并對其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須信譽良好,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經營(活動)異常名錄信息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以開標現場查詢記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