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污水前處理檢測裝備研發項目(第二次)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 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污水前處理檢測裝備研發項目(第二次)(項目編號:YG1202500262)
二、 項目類別:貨物類
三、 采購方式:公開詢價
四、 采購內容:本項目確定1名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機械結構方案設計(對污水前處理檢測裝備進行機械結構的整體方案設計,確保功能與工藝要求的適配性);機械結構零件設計與加工(對污水前處理檢測裝備的機械結構零件進行詳細設計,出具加工圖紙,完成零件加工,同時對裝備外觀設計進行確認);裝備裝配與測試(完成污水前處理檢測裝備的機械結構裝配,并進行手動測試,確保裝備性能和外觀設計符合要求);進廠調試與培訓(將污水前處理檢測裝備運至現場進行調試,確保運行正常,并提供使用培訓,保障操作人員掌握相關技能)等。
五、 項目最高限價:¥185,400.00元,限價含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六、 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2022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工業機械結構設計或加工相關項目的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及發票復印件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加蓋單位公章。同一合同存在多張發票的,提供其一即可)
(三)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機械或生態環境或檢測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資格條件,提供職稱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正/副教授職稱無職稱專業限制。
(四)其他要求:報價人須提供針對本項目的技術服務方案,包含不限于以下內容:服務響應、服務方案、其他服務、管理規范制度及工作流程。
(五)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見《不得存在情形承諾函》)
(六)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見《公平競爭承諾書》)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格式見《非聯合體響應承諾函》)
七、 公告開始時間:2025年5月16日
八、 公告結束時間:2025年5月21日。
九、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5月27日08時:30分
十、 其他
(一)資金來源:企業自有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