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年污泥干化車間除塵設備整改項目設計咨詢服務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 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年污泥干化車間除塵設備整改項目設計咨詢服務(項目編號:YG1202500258)
二、 項目類別:服務類
三、 采購方式:公開詢比
四、 采購內容: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為廣州凈水有限公司所屬獵德分公司、瀝滘分公司、石井分公司、石井凈水分公司、龍歸分公司、大沙地分公司、西朗分公司等7家分公司共67臺布袋除塵器進行技改設計及預算編制服務;大沙地、健康城、西朗3個分公司的7臺旋風除塵器安裝無焰泄爆裝置的造價咨詢服務(詳見技術需求)。
五、 項目最高限價:¥19.32萬元(含稅),限價含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供應商報下浮率(應保留2位小數)。
合同簽訂以最高限價為合同總價,供應商報下浮率,下浮率a應在20%-100%(含20%、100%)區間。
注:委托設計項目的設計費由基礎設計費及施工圖預算編制費組成。基礎設計費以委托設計的項目的工程預算審核價作為計費基礎,按照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計算并下浮a(中標單位投標時所報價下浮率)計取設計費用。施工圖預算編制費按上述計取的基礎設計費的10%計取。
六、 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供應商應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環境工程設計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專項乙級或以上資質。
注:①資質內容按照建市[2014]159號文頒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對應的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承包工程范圍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粵建許函〔2022〕846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工作的通知》(粵建許函〔2024〕124號)的要求設置。
②如響應人的企業資質是根據2020年11月30日發布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辦理的,則監理資質相應要求如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環境工程通用專業乙級或以上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