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飲用水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飲用水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一、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建銀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招標人)的委托,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飲用水采購項目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投標。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 項目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飲用水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JYZX-ZB-SH-2025-00015
3、招標內容:為招標人供應天然飲用水,按招標人要求送達指定地點(詳見第三章“服務需求”)。
4、采購總預算:約240萬元/年(含稅),范圍涉及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含各分支行及所轄網點)(大約200萬元)、中國建設銀行總行駐滬機構(大約40萬元)。
注:招標人不承諾采購數量和采購總金額,以實際發生為準。
5、服務地址:上海地區(招標人指定位置)。
6、服務期限:5年,自合同約定之日起計算。
7、擬入圍中標人數量:2家。
8、投標保證金:2萬元(大寫:貳萬元整)。
三、 合格的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投標人當前未處于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重大行政處罰期內;
3、投標人當前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
5、投標人須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建設銀行和招標代理機構;
6、投標人與建設銀行不存在利益沖突,不存在損害建設銀行合法利益和聲譽的情形,不存在針對建設銀行的重大誠信問題;
7、投標人在投標時未處于建設銀行供應商禁用或退出期內;
8、投標人承諾,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受到刑事處罰;
(2)重大并購或重組,影響正常生產經營;
(3)其他重大風險事項,影響正常采購合作。
9、投標人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形。如果第三方聲稱投標人向建設銀行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侵犯其知識產權,并已就此對建設銀行或投標人提起(包括威脅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訴訟程序或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程序(簡稱侵權訴訟),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項起將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建設銀行有權采取相應措施,投標人將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1、投標人必須通過建設銀行龍集采平臺(http://ibuy.ccb.com)領取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
12、投標人2024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過天然飲用水服務案例(提供合同掃描件,合同未體現服務內容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期限以合同簽署時間或合同服務期(服務期覆蓋2024年1月1日起至今)為準。
13、投標人(或投標人同集團公司成員、與投標人具有委托生產協議的單位)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類別:包裝飲用水)、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備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