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交第四航務工程有限公司廣州港南沙港區國際通用碼頭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項目鋼管樁加工服務采購公告
公告標題:中交第四航務工程有限公司廣州港南沙港區國際通用碼頭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項目鋼管樁加工服務采購
公告內容:中交第四航務工程有限公司廣州港南沙港區國際通用碼頭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項目鋼管樁加工服務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為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鋼管樁加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主要內容包括:建設2個10萬噸級和2個15萬噸級通用泊位(水工結構按20萬噸級設計建設,型式為高樁梁板結構),8個3000噸級通用泊位和6個3000噸級集裝箱駁船泊位,通過圍填海形成陸域建設碼頭水工結構、堆場、道路、生產生活輔助設施等。
2.2招標內容
2.2.1本次招標的標的:鋼管樁加工1批,品種、數量等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其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工程項目要求。
2.2.2交付時間: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至本工程結束。
2.2.3交付地點: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廣州港南沙港區國際通用碼頭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項目需方指定地點。
2.2.4履約保證金:無
2.2.5支付條件:
產品生產完成,到達交貨地點后,且經買方初步驗收合格,賣方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給買方(發票抬頭為: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買方在收到賣方發票后扣除當期結算總額的3%作為質保金,于30日內向供賣支付當期結算總額的 97%款,質保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后30天內一次性無息付清給賣方。
2.2.6最高限價:元
2.2.7 本次招標分為1個包件,每個包件擬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涉及生產許可的應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3.2 生產能力要求:生產商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代理商所代理廠家也應滿足上述對生產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具備滿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產品生產能力;
3.3 財務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良好的財務狀況,須提供2022年至 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財務狀況良好(報告中單位和法人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若不一致,應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法人或單位名稱變更公告或證明),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以上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