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江區東跡大道地下管網有機更新工程一期(賓港北路-霞飛路)段工程監理公告
招標公告
衢江區東跡大道地下管網有機更新工程一期(賓港北路-霞飛路)段工程監理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衢江區東跡大道地下管網有機更新工程一期(賓港北路-霞飛路)段工程已由 衢江區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以項目代碼:2412-330803-04-01-124995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 自上級補助,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業主為衢州市衢江區健康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人為 衢州市衢江區健康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衢江區東跡大道地下管網有機更新工程一期(賓港北路-霞飛路)段工程的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東跡大道(賓港北路--霞飛路)段長約1370米,現狀道路道路紅線寬45米。按城市主干道等級設計,設計時速為60km/h,設計軸載 BZZ-100型,采用瀝青砼路面。
本項目主要實施內容:道路恢復、排水、給水、綜合管線、路燈、綠化、交通安全設施工程等內容。建設地點:衢州市衢江區。
2.2本次招標范圍:主要包括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監理以及工程備案驗收證書取得至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和工程結算、審計的監理、服務工作。對該工程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建設安全監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組織協調,并進行工程合同管理等方面工作。?本次招標控制價 129.1589 萬元。
2.3計劃監理服務期:
?本工程的監理服務期:從簽訂合同之日起開始至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結束為止,竣工驗收至缺陷責任期滿為2年。實行全過程施工監理,即監理工作從簽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之日起到簽發《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之日止。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2.7其他: / (招標人根據項目需要自行增加)。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
3.2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3自 年 月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業績(業績指標規模要求不得超過本次招標規模【其中,以建筑面積、工程造價、合同金額作為業績指標條件的,不超過本次招標規模的80%】,同一類型業績不得有業績數量要求);
□3.4在 (設區市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公布的監理企業信用評價中須具有 (A、B、C、D、E)等級及以上;或在 (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公布的監理企業信用評價中信用分在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應提交《中小企業聲明函》;
3.6 浙江省外企業須持有浙江省住建廳出具的有效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或須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完成備案。(招標人認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二)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3.7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市政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
□3.8自 年 月 日以來以總監理工程師身份(□承接過/□完成過) 業績(業績指標規模要求不得超過本次招標規模【其中,以建筑面積、工程造價、合同金額作為業績指標條件的,不超過本次招標規模的80%】,同一類型業績不得有業績數量要求);
3.9本次招標(□允許/?不允許)擬派總監理工程師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許的,應滿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