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本項目已由
城發水務(蘭考)有限公司決策立項,資金自籌且已落實。
城發水務(蘭考)有限公司受
城發水務(蘭考)有限公司的委托,對
城發水務(蘭考)有限公司生產車輛租賃項目談判采購進行
談判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歡迎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
城發水務(蘭考)有限公司生產車輛租賃項目談判采購 2.2項目編號:
M4101000065001024029 2.3實施地點:
2.4采購范圍:
根據公司用車需要,現需租賃兩輛1.5L長安星卡雙排汽車,要求車輛在中標公告結束后10日內提供完畢。租賃車輛為新車,租期為1年,1年到期后根據實際需要考慮是否續租。租賃期間需要提供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保險由出租方承擔。
2.5服務期限/工期要求:
2.6其他要求(若需):
2.6.1質量標準:合格,滿足采購人相關質量要求。
2.6.2質量保證期:自項目最終驗收通過后**年,質保期間免費提供***服務。
2.7標段劃分:
3.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業要求
(如:獨立法人/獨立民事主體)
3.1.2資質要求/相關行政許可(若需)
(如:安全許可證、制造許可證、資質證書等級)
3.1.3項目負責人要求(若需)
(如:執業資格、職稱、從業年限、從業資格、社保繳納等)
3.2業績要求(若需):
3.2.1項目負責人業績
(如:時間范圍、金額大小、項目個數、合同或中標通知書等證明文件)
3.2.2企業類似項目業績
(如:時間范圍、金額大小、項目個數、合同或中標通知書等證明文件)
注意:是否容許個人業績與企業業績重復計算,需說明。
3.3財務要求(若需):
供應商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財產沒有被凍結、接管、破產狀態;沒有處于經營異常狀態。提供本企業近三年(20xx、20xx、20xx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附注的復印件。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4信譽要求:
3.4.1企業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質量問題。
注:相關信息以縣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