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石井分公司2025年化驗室升級改造項目(第二次)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 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石井分公司2025年化驗室升級改造項目(第二次)(項目編號:YG1202500249)
二、 項目類別:工程類
三、 采購方式:公開詢價
四、 采購內容:本項目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化驗室升級改造。
五、 最高限價:¥528221.67元(人民幣伍拾貳萬捌仟貳佰貳拾壹元陸角柒分),其中不含稅工程造價為484607.04元,稅率9%,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18530.36元(其中安裝為7738.65元,建筑與裝修10791.71元),暫列金41635.85元(其中安裝為9671.59元,建筑與裝修31964.26元)。
(其中,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及暫列金包含在稅前價內,為非競爭性費用,在報價時須按采購文件規定的金額填寫,不得參與競爭,否則按無效報價處理。)
六、 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供應商須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三級(或以上級別)施工總承包資質,并同時具有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2022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不低于35萬元的類似化驗室或實驗室裝修施工類項目的業績。(提供發票、合同復印件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竣工驗收報告等資料,加蓋單位公章)
(四)項目負責人資格: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同時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五)其他要求:專職安全人員要求: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兼任本項目專職安全人員。
(六)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見《不得存在情形承諾函》)
(七)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見《公平競爭承諾書》)
(八)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格式見《非聯合體響應承諾函》)
七、 公告開始時間:2025年5月7日
八、 公告結束時間:2025年5月12日
九、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5月14日08時:30分
十、 其他
(一)資金來源:企業自有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