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牌頭鎮豐足路23-004號地塊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公告
招標公告 牌頭鎮豐足路23-004號地塊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牌頭鎮豐足路23-004號地塊配套道路工程 已由 諸暨市發展和改革局以 2405-330681-04-01-331464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出資比例為 100%,項目業主為 諸暨市牌頭新農村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人為 諸暨市牌頭新農村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機構為 浙江耀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牌頭鎮豐足路23-004號地塊配套道路工程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 /萬元,工程概算 670 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約 550 萬元,建設規模:本工程道路全長375.69米,紅線寬12米,設計速度為30km/h,為城市支路 ,建設地點:牌頭鎮智能白色小家電產業工業區。
2.2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內的管道新建、雨污水井新建、擋土墻新建、通信管道預埋、道路、標線標牌等工程,詳見設計施工圖 。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 約 531萬元。
2.3施工總工期: 180日歷天 。
2.4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 ?否
2.5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2.6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 年 月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應同時載明3.1、3.2、3.3等內容)
3.5□ / 。
3.6□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 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