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準東芨芨湖城區市政設施調節水池及配套項目(工程總承包)公告
準東芨芨湖城區市政設施調節水池及配套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準東芨芨湖城區市政設施調節水池及配套項目已由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以新準經發[2025]28號文件批準實施,建設單位為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心,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準東芨芨湖城區市政設施調節水池及配套項目(工程總承包)進行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項目名稱:準東芨芨湖城區市政設施調節水池及配套項目
2.1.2 標段名稱:準東芨芨湖城區市政設施調節水池及配套項目(工程總承包)
2.1.3 建設地點: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
2.1.4 建設規模:新建調節水池1處、占地面積16715.2平方米,管理用房1棟、占地面積231.08平方米,給水管網215米,排水管網200米,電力管網910米;配套給排水、照明等附屬設施。
2.1.5 總投資額:3954.18萬元,財政資金。
2.1.6 總承包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總工期155天(日歷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的開工令為準,總工期不變。其中設計單位提交設計成果周期為7天(日歷日,自發放中標通知書之日算起)
2.1.7 標段劃分:本項目招標不分標段。
2.1.8 其他:質量標準:合格
2.2 招標范圍:初步設計范圍內工程設計(施工圖設計、配合及指導施工全過程)及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直至竣工驗收、整體移交、缺陷責任期內修復和保修的全部總承包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環保、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具體內容如下:
2.2.1 設計工作包括: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和施工全過程的設計服務、指導竣工圖編制等。施工圖須經招標人確定并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2.2.2 施工范圍包括:根據施工圖審查機構確認的施工圖紙及發包人發出的與本工程有關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文明施工、包招標范圍內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包結算、包質保期內的維修等。
2.2.3 采購范圍包括:與工程項目相關(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載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設備的采購、運輸、安裝、調試運行、驗收保管等全部采購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且(風景園林工程專項設計甲級)】。
(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如為聯合體投標,施工單位具備)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外建筑企業應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建廳2018年4月24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的規定,登錄新疆建筑市場監管和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簡稱新疆工程建設云,網址:(http://jsy.xjjs.gov.cn),注冊報送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擬投入本項目管理機構成員須為進疆信息冊中人員。
3.3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本單位注冊,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在其他任何項目兼職。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投標人所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為在昌吉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記的人員且該項目負責人為本項目人員,否則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3.4 企業類似業績要求:
施工業績:(聯合體投標的由牽頭人提供)已完成的類似工程總承包項目或施工總承包項目業績不得少于1項[須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②工程總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③竣工驗收證明材料]。
設計業績:(聯合體投標的由設計單位提供)已完成的類似工程總承包項目設計或工程設計業績不得少于1項[須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②合同]。
3.5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業績要求: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完成的類似工程總承包項目或施工總承包項目業績不得少于1項[須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②工程總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③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材料須反映出擬投入本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本人姓名及擔任項目負責人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的身份。
3.6 財務要求:近3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如為聯合體,則需提供聯合體牽頭人即可,成立不滿3年的企業按實際年份提供)
3.7 其他人員要求:
(1)項目設計負責人(聯合體投標的由設計單位提供):具有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設計類人員專業配備齊全,均為本單位人員,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設計相關注冊類證書。
(2)施工負責人(聯合體投標的由牽頭人提供):①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②需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③需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