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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變更公告答疑澄清開標結果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公告異常公告1. 發包條件
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發包競包監理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
本發包項目高新區西深兜港水系綜合治理項目監理已由湖州市吳興區發展和改革局文件以2503-330502-04-01-151191批準,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本次項目業主為:湖州吳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發包人為湖州吳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發包代理機構為華誠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編號為 hzgq202504458 。
2. 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發包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湖州吳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境內。
2.2項目規模:高新區西深兜港水系綜合治理項目共整治岸線長度約 2.88km,河道長度約 1440m,其中生態砌塊護岸 2.8km,岸坡綠化面積1.5 萬m2,新建綠道約2296m,基礎照明等。項目總投資約942萬元,建安費約860萬元,監理費估算約15.48萬元。
2.3質量標準:合格。
2.4發包范圍:施工全過程監理發包,具體包括但不限于高新區西深兜港水系綜合治理項目全部建安工程內容的施工的全過程監理和相關服務,缺陷責任期階段監理和相關服務。
2.5服務周期:與施工同步((監理服務期同實際施工工期,包括合同簽訂后開始至本工程竣工資料備案歸檔及保修階段服務,本項目計劃施工工期20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監理24個月。
3.競包人及競包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3.1競包人資格要求:具備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具備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資質丙級及以上資質;【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包,浙江省外企業成交后(成交結果公告發出后5天內)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
3.2競包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水利部(或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浙江省外監理企業擬投入項目總監須在成交結果公告發出后5天內辦理進浙備案,提供有效期內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若項目總監無法提供備案證明,則必須確保在行政主管網站可查詢,提供行政主管網站網址并提供該網頁內容材料(網頁直接截圖即可)】。
3.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競包。
3.4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拒絕接受競包截止日前(近三年)被錄入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的競包人和項目負責人;拒絕被有關行政監管部門通報限制在本區域內投標且在限制期內的競包人和項目負責人;拒絕有與工程建設相關不良行為記錄正在被公示、競包截止日前一年內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受到行政機關罰款及以上的行政處罰的項目負責人。
(2)競包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投標。
(3)本項目采用電子發競包,競包單位在制作電子競包文件前須在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完成相關注冊;
(4)其他要求詳見發包文件第二章競包人須知。
4. 發包文件的獲取
4.1 用戶可通過發包公告中附件下載獲取發包文件進行查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