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2025年鎮江市分公司江蘇中泰環保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智慧工廠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2025年鎮江市分公司江蘇中泰環保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智慧工廠采購項目(項目編號:ZJZT-2025-12132)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采購人自籌,且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采購用于江蘇中泰環保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智慧工廠項目提供軟件信息化集成、維護服務及一座鐵塔上掛載高音喇叭(甲供設備及施工)的廣播系統調測及維護。軟件信息化服務、維護費及廣播系統調測及維護費19.6 萬元(不含稅)。
1.6標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7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成交供應商數量1個,份額100%。
1.8★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207760元(含稅)。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將否決其響應。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范圍:采購用于江蘇中泰環保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智慧工廠項目提供軟件信息化集成、維護服務及一座鐵塔上掛載高音喇叭(甲供設備及施工)的廣播系統調測及維護。
2.2項目地點:江蘇省鎮江市,具體以采購人指定地點為準。
2.3合同有效期:1年。
2.4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詳見附件:技術規范書。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3.1.1依法設立:本項目要求供應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3.1.2財務要求:供應商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1.3業績要求:供應商需滿足以下業績要求: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在全國范圍內承擔過的類似系統集成或維護服務項目業績,合同累計含稅金額不少于20萬元人民幣,需提供業績證明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電子件:
(1)若提供單項合同的,須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標的、合同金額、簽字蓋章頁),以單項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若是框架合同,則須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如有)、合同標的頁、合同簽章頁)以及能顯示對應關系的訂單或發票或其他結算文件,以采購訂單或結算文件時間為準(若同時提供采購訂單和結算文件,則以時間早者為準)。
(3)項目業績數以單項合同/框架協議數計算,即同一框架協議下具備多個采購訂單,認定為一個項目業績。
(4)簽訂時間缺漏的,若證明材料可有效判斷業績時間滿足要求則予以認可。
3.1.4控股及管理關系要求如下:
(1)控股及管理關系: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自然人股東:供應商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3)高級管理人員: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4月01日起)內有騙取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01日起)內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01日起)內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