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一局集團城市軌道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國內各省市范圍所屬單位或項目(生石灰)框架協議采購公告
中鐵十一局集團城市軌道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國內各省市范圍所屬單位或項目(生石灰)框架協議
采購公告
采購編號:CR1110-JC-2025-36
中鐵十一局集團城市軌道工程有限公司為提高整合市場資源的能力,為公司所屬施工項目提供采購服務和保障,遵循整合物資資源達到最優價格和服務的原則,進一步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率,對公司承建和擬建的國內各省市所屬單位或項目工程施工所需生石灰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有意向的供應商參與。
1.公司概況、采購范圍1.1公司概況:
中鐵十一局集團城市軌道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系中鐵十一局集團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金10億元,施工項目遍及全國二十多個省市自治區,主要分布在遼寧、北京、天津、山東、山西、湖北、江蘇、浙江、四川、廣東、廣西、深圳等地。全國各省市范圍內在建及擬建工程項目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所需采購的生石灰實行集中采購,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1.2采購內容:
1.2.1生石灰,具體內容詳見采購公告及附件1《采購物資包件清單》。
1.2.2本次框架協議采購各包件內采購數量不作為實際供應依據,僅針對供應商報價及評審需要,具體以所屬單位實際需求為準。
1.3框架協議有效期:自協議簽訂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供應商資格要求2.1營業范圍:報價人必須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符合采購物資經營范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熟悉工程建設并具有本次所采購物資生產、加工的獨立生產廠家或代理商,須具備滿足供應產品的生產能力或供應經驗。
2.2生產能力:報價人須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符合國家規定的專業生產設備、檢測設備。生產廠家須附企業的主要生產設備型號、臺套數或生產線條數,日平均生產能力、所生產產品的規格型號和相應檢測設備(設施)等證明材料,通過ISO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代理商提供其所代理廠家的上述資料。
2.3財務能力:報價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出具稅率為3%或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或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含)人民幣,近2年綜合銷售收入均達到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須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連續兩年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未發生連續兩年虧損情況(按凈利潤判定)。
2.4質量保證能力:產品質量符合最新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并滿足設計要求;須提供近兩年(2022年、2023年)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采購物資達到國家標準的合格檢測報告;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文件。
2.5供貨業績:供應商須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至少3份在盾構施工項目報價產品供貨業績的相關證明材料(供貨合同復印件及發票復印件等佐證材料),單個合同量≥500 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