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武漢新洲分公司航天基地東部產業核心區綜合開發項目(瀝青、地材、商砼)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R1101-JC-2025-073
1.招標條件
1.1新建武漢市新洲區航天基地東部產業核心區綜合開發項目,招標人為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武漢新洲分公司航天基地東部產業核心區綜合開發項目經理部,已由地方政府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武漢濱港新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現對瀝青、地材、商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武漢新洲分公司航天基地東部產業核心區綜合開發項目位于武漢市新洲區,主要建設內容涵蓋項目范圍內基礎設施項目、公共服務設施項目、產業設施項目,共計43項建設項目,其中:基礎設施項目26項(包含道路工程23項、明渠工程1項、污水處理工程1項、場地平整工程),公共服務設施項目14項(包含學校、文化中心、體育中心、創新發展中心、垃圾站、公交站、安置房項目、社區服務中心等),產業設施項目3項(包含孵化器、智慧園區、企業服務中心)。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6)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瀝青包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瀝青生產商為內資企業的,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頒發的生產許可證;生產商為外資企業的,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進出口經營許可證;
(3)生產能力:投標產品必須為符合國標的產品,具有瀝青產能配套的能力,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政策的相關規定;
(4)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投標人應提供連續兩年度(2022年、2023年或2023年、2024年)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2025年1月后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5)質量保證能力:投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須提供具有CMA或CNAS認證檢測機構出具的近兩年內(2023年1月至今)投標物資質量檢驗報告壹份;
(6)供貨業績:須提供投標人近兩年內(2023年1月至今)投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供貨業績證明至少壹份(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和相應的供貨發票,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2025年一月后注冊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貨業績證明】;
(7)履約信用:投標人近兩年內(2023年1月至今)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招標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合作方警示名錄》范圍內;
(8)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如是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出具的授權函(原件)或投標物資生產廠銷售代理證明,生產廠家不得與其銷售公司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投標,生產廠家不得與其所授權的代理商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投標,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具備提供延伸服務的能力,具備跨地域的供應、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
③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以上投標人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得參與同一個包件投標。
4.2.2地材包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無;
(3)生產能力:投標產品必須為符合國標的產品,生產工藝、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4)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投標人應提供連續兩年度(2022年、2023年或2023年、2024年)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2025年1月后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5)質量保證能力:投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須提供具有CMA或CNAS認證檢測機構出具的近兩年內(2023年1月至今)投標物資質量檢驗報告壹份;
(6)供貨業績:須提供投標人近兩年內(2023年1月至今)投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供貨業績證明至少壹份(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和相應的供貨發票,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2025年一月后注冊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貨業績證明】;
(7)履約信用:投標人近兩年內(2023年1月至今)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招標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合作方警示名錄》范圍內;
(8)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