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城北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項目土建工程EPC+O總承包公告
昌吉市城北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項目土建工程EPC+O總承包標段(包)編號:65230125012400772005001
資格預審公告
本招標項目昌吉市城北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項目土建工程EPC+O總承包已由 昌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昌市發改字【2025】99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昌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 地債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昌吉市城北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項目土建工程EPC+O總承包 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一、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1.1項目名稱:昌吉市城北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項目土建工程EPC+O總承包
1.1.1建設地點:昌吉市
1.1.2建設規模:預處理單元組合池:建筑面積3905.93m2,生化處理單元組合池:占地面積16479.6m2,深度處理單元組合池:建筑面積2373.96m2,鼓風機房及變配電間:建筑面積1415.63m2,預處理配套用房:建筑面積500.59m2,污泥儲池:占地面積501.53m2,污泥濃縮脫水車間:建筑面積1188.09m2,調理池及壓濾液儲池:占地面積216.38m2,綜合脫水車間(改造):建筑面積391.92m2;廠區室外配套污水管、再生水管、給水管、工藝鋼管、污泥管、空氣管、加藥管及管溝、強電、弱電、自控儀表、監控系統及其配套構筑物;新建道路3810m2,綠化景觀面積23758m2;污水處理廠內全套工藝設備安裝及管配件安裝等內容。
1.1.3 總投資額:46528.31萬元
1.1.4總承包計劃工期:684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為15天提供完整的施工圖;計劃開工時間:2025年6月16日,計劃竣工時間:2027年4月30日。
1.1.5標段劃分:不分標段
1.2招標范圍:對工程設計、采購、施工、運營等階段實行總承包,并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初步設計范圍內工程設計(施工圖設計、配合及指導施工全過程)及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直至竣工驗收、整體移交、缺陷責任期內修復和保修的全部總承包工作,運營對整體項目進行運營,具體內容如下:
1.2.1、設計:本工程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和施工全過程的設計服務等。施工圖須經招標人確定并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審查合格后的施工圖預算須由招標人委托的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審查。
1.2.2、施工: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及缺陷責任期內的全部工作內容。
1.2.3、采購:與工程項目相關(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載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設備的采購、運輸、安裝、驗收保管等全部內容。
1.2.4、運營工作包括:整體項目進行運營,運營期15年,運營期間的所有費用均由運營企業負責。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申請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和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3)運營單位要求: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四年以上水務運營能力(以營業執照成立日期為準)。
(4)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單位由施工單位提供);
(5)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6)區外建設工程企業若中標應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建廳2018年4月24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的規定,登錄新疆建筑市場監管和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簡稱新疆工程建設云,網址:(http://jsy.xjjs.gov.cn ),注冊報送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取得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滿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