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第三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凈水廠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第三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凈水廠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第三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凈水廠工程已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發展和統計局(重點項目協調推進辦公室)以鄭港經發投資〔2024〕247號、鄭港經發投資〔2024〕446號、鄭港經發投資〔2025〕113號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及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鄭州航空港區泓港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現委托恒信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對該項目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第三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凈水廠工程施工總承包
2.2 項目編號:HKG-JS-202504039
2.3 建設地點:該項目位于南水北調總干渠以東,豫州大道、金陵大道東北角,兗州路以西,毫都路以南。
2.4 項目概況:第三水廠總規模為60萬m3/d,一期規模20萬m3/d。水廠采用“預臭氧+折板絮凝平流沉淀+后臭氧+上向流活性炭濾+砂濾+超濾膜”的處理工藝,其中綜合樓、脫水機房土建規模按60萬m3/d建設。
凈水廠主要建構筑物包括:格柵配水預臭氧池、折板絮凝沉淀池、綜合凈水車間(包含后臭氧接觸池、活性炭濾池、v型濾池、反沖洗泵房)、中間提升泵房、超濾膜車間、清水池、吸水井及二級泵房、綜合加藥及臭氧發生器間、污泥組合池、平衡池及脫水車間、水廠綜合樓、智慧水務綜合調度中心、大門及門衛室等。
2.5 招標范圍: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以及招標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 計劃工期:600日歷天。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和標準,質量達到合格工程。
2.8 安全目標:確保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2.9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如為聯合體,聯合體各方均須提供)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設立并有效存續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他組織證明材料。
3.2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