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便攜式水質儀器采購項目采購公告
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方”)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
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便攜式水質儀器采購項目
二、項目類別
貨物
三、采購方式
其他
四、采購內容
采購一批便攜式水質儀器
五、采購控制價
單價報價 ¥519684.5元;數量:據實結算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供應商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是指:供應商自2022年1月1日(含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采購公告發布之日止完成過單份合同中包含本次采購范圍內一種或多種水質儀器的供貨業績。
注:
1、供貨業績需同時提供合同、對應發票及設備使用質量合格證明材料(如驗收報告、用戶出具的證明等)的掃描件,業績時間以供貨發票開具時間為準。合同必須能反映設備的供貨內容、貨物品牌、貨物型號、用戶名稱及合同簽訂時間,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業績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時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用戶出具的證明文件等)掃描件,所提供的掃描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若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交虛假證明材料,評審委員會將否決其響應。
2、供貨業績時間的界定:
1)2022年1月1日以后(含2022年1月1日)簽訂的供貨合同的供貨金額以合同簽訂之日至本項目采購公告發布之日期間的合計供貨發票金額為準(非本次采購范圍內貨物的供貨發票不作計算)。
2)2022年1月1日以前簽訂的供貨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過2022年1 月1日。其供貨金額以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采購公告發布之日期間的合計供貨發票金額為準(非本次采購范圍內貨物的供貨發票不作計算)。
3、發票的發票編號、單位名稱和總金額均應完整、清晰顯示。不能完整、清晰顯示以上信息的,業績不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