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服務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租用車輛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租用車輛項目(項目編號:0615-2543090370395)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天津市
一、招標條件
本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租用車輛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自國有資金,招標人為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 公開 招標。
二、項目概況
規模:--
范圍:本招標項目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租用車輛項目。數量:按照實際需要而定。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須提供營業執照或同等效力證明資料并加蓋公章。
2.分支機構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的,須提供分支機構的企業營業執照、由所隸屬的法人單位出具在有效期內的年度授權書或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每家法人單位只能授權一家分支機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活動,且法人單位不得與其下屬的分支機構同時參與投標。
3.投標人需提供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前3年內(2022年04月01日至本項目開標時)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承諾(截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標人則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代理機構在開標當天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對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信息進行查詢,對上述時限內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
4.投標人若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投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資格證明書(需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的復印件或掃描件;投標人若為被授權人投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資格證明書、投標人代表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的復印件或掃描件。
5.投標人須提供:1)財務狀況報告等相關材料: A.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財務報告掃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書面聲明。 注:A、B兩項提供任意一項均可。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書面聲明。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投標時須提供投標保證金憑證。
9.書面承諾:
①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或在服務期限內結算價款達到采購預算時合同自動終止。服務期滿后,供貨金額未達到采購預算的,招標人不再支付剩余合同款,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服務地點:按招標人要求(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服務標準: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