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一百七十六)(門頭溝區城子街道)工程總承包(EPC)施工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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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一百七十六)(門頭溝區城子街道)工程總承包(EPC)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一百七十六)(門頭溝區城子街道)工程總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議辦公室 以 京老舊辦發〔2024〕7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中鐵三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事業單位自籌資金(中央) ,項目出資比例為 政府補助及企業自籌,出資比例100% 。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西寧路1、2、3、4、5、6號樓,東老店1、2、3、4、5、6號樓,新建路4號樓、5號塔樓、21號樓、22號樓、24號樓,四局東排1號樓、四局樓、東3號樓,華北路1號樓。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74525.7平方米 合同估算價 8226.13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219 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 本項目擬采用工程總承包(EPC)方式發包具體內容如下
(1)本工程設計范圍:承包人完成各專業施工圖設計、后續服務工作及招標人提出的其它服務內容。
(2)本工程施工范圍:按照招標人提供的資料和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含竣工圖)、工程施工(包括抗震加固部分)、材料及設備采購、施工圖預算及造價控制、聯調聯試、竣工驗收、竣工備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內維修其任何缺陷和質量問題等工程總承包(EPC)包含的全部內容。
2.5 其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新]及以上與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 資質,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專業 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 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外地來京建筑企業在辦理進京備案時,應當一并辦理注冊建造師備案手續。
3.2 本工程招標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工程中參加資格審查。
3.3 其他要求 項目經理:在確定中標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擔任其他在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工程總承包)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者施工項目經理;外地來京建筑企業擬派項目經理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時,則應在企業辦理進京備案時,一并辦理注冊建造師備案手續,已辦理備案的外地來京建筑企業注冊建造師方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執業活動,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本)②設計負責人:應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說明:在滿足資格條件的前提下項目經理可兼任設計負責人。
(1)投標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資格的法人單位;
(2)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3)外地來京建筑業(施工)企業須在北京建立企業管理檔案,且已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外省市建筑企業來京施工備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