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市梅帕塘水庫橋梁復建工程項目監理比選公告
比選編號:ZLZX招【2025】0278號
一、?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已由藏水規【2020】1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巴青縣人民政府,資金已落實。現對該項目進行比選招標,選定監理單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比選項目名稱:那曲市梅帕塘水庫橋梁復建工程項目監理;
2.2比選范圍:那曲市梅帕塘水庫橋梁復建工程項目全部建設內容的監理工作。
2.3計劃工期:施工工期及責任缺陷期。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公路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含乙級)資質的獨立法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監理能力。
3.2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總監具有注冊監理工程師證。
3.3區外投標人須持有西藏自治區工程監理企業備案登記證。
3.4本次比選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