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2025年長安中央公園第二次河道清淤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2025年長安中央公園第二次河道清淤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所在地:陜西省,西安市
一、招標條件
本2025年長安中央公園第二次河道清淤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采購人為西安市長安區融輝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競爭性磋商。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2025年長安中央公園第二次河道清淤工程,包括皂河(長安中央公園段)1.2公里河道水域清淤,清淤量約750m3,對河堤、水面的垃圾進行清理,確保河道無白色垃圾,無漂浮物,打撈的垃圾、漂浮物按規范要求處理,須確保垃圾清運過程中嚴格遵守環保部門的相關要求,杜絕運輸過程中造成二次污染,具體詳見磋商文件。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2025年長安中央公園第二次河道清淤工程;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001)2025年長安中央公園第二次河道清淤工程的供應商資格能力要求:
1、供應商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供應商應授權合法的人員參加磋商全過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磋商的,須出具法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并與營業執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磋商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法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擬派項目經理需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
5、供應商未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及未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財務狀況報告:提供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其附注,成立時間至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或在開標日期前六個月內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后附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以上形式的任何一種即可;
7、稅收繳納證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月的納稅憑據或完稅證明,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