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永惠路南段(綿興路至飛云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設計單位比選公告
永惠路南段(綿興路至飛云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設計單位比選公告
永惠路南段(綿興路至飛云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設計單位已具備采購條件,根據實際情況,現決定采取公開比選的方式確定設計單位,并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比選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我公司將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參加比選申請的單位進行評審,擇優選擇中選人。
一、項目概況
1.比選人:綿陽高新發展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2.項目名稱:永惠路南段(綿興路至飛云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設計單位
3.項目基本情況:長約1500米,寬25米。建設內容:車行道破損修復、瀝青黑化,人行道拆除并改造透水混凝土(透水磚),改造路緣石,路燈,更換雨污水井蓋,道路標線,對標示標牌進行完善更新、綠化景觀、綜合管線、交安設施等配套附屬設施。項目總投資約2500萬元。
4.比選范圍:完成本項目全部設計及后續服務工作。
5.最高限價:參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修訂本)相關標準收費的50%計取(此費用包含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其中方案設計不另行計費)(其中專業調整系數:1.0;復雜調整系數:0.85;附加調整系數:1.0),最終設計費用以財評評定金額扣除暫列金及專業工程暫估價(含稅)后的工程建安費用作為計費基數進行計算。如未財評,則以綿陽科技城直管區審計中心或第三方審計單位及甲方審計(定)金額為作為計費基數。
6.工期:40日歷天(其中服務期限:成交通知書發出至項目竣工+缺陷責任期)。
7.質量目標: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及相關規范的要求。
二、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一)資格條件:
1.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
2.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資金的良好記錄;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6.不存在《綿陽科技城國有企業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試行)》(綿科財金國發〔2024]8號)第二十九條情形;
(1)經查證,中介機構在近3年執業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惡意串通、營私舞弊等嚴重不誠信行為的,或出具虛假或重大失實的業務報告的,或因發生違反中介服務合同約定給委托方造成重大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