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津市港堆場工程鋼預埋件及鋼構件采購
公告內容: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津市港散貨物流集散中心工程(陸域部分)第一階段道路堆場工程預埋件及鋼構件招標人為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預埋件及鋼構件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本次建設內容包括:陸域部分第一階段道路堆場工程,占地面積約10.69萬平方米,其中道路堆場面積約7.04萬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
(1)地基處理工程:包含水泥攪拌樁、土工格柵、振動碾壓等;
(2)道路堆場工程:包括進港大道、縱一路、縱二路、橫二路;氣膜料倉內的散貨堆場、卸料貨棚內的堆場等,面積約7.04萬平方米;
(3)生產與輔助構筑物:包括緩存倉庫、綜合樓、轉運站、輸送機廊道及圍護結構、變電所、機修工具庫、污水處理站、接堤斜坡道、布料機基礎及輸送機地下箱涵,以及其它生產輔助用房(含侯工室、門衛、水泵房、危廢間、閘道、閘口房等);
(4)散貨氣膜料倉地面結構;
(5)供電照明系統,給排水、消防、環保等配套設施。
2.2招標內容
2.2.1本次招標的標的:品種、數量等詳見附表,其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工程項目要求。
2.2.2交付時間:自合同簽字之日起
2.2.3交付地點: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新洲鎮中交四航局施工現場指定位置
2.2.4支付條件: 需方在收到供方發票后扣留當期結算總額的【15%】,于 30日內向供方支付當期結算總額的 85.0%款項;待交貨驗收滿一個月后,30天內支付至90%,交貨驗收滿6個月后,無質量問題,30天內支付至97%,剩余的3%,交工驗收完成后,辦理結算完成后30天內進行支付。
2.2.5最高限價:無
2.2.6本次招標分為1個包件,每個包件擬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投標人可以對一個或者多個包件進行投標,最大中標能力為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涉及生產許可的應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3.2 生產能力要求:生產商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代理商所代理廠家也應滿足上述對生產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具備滿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產品生產能力;
3.3 財務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良好的財務狀況,須提供2022年至 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財務狀況良好(報告中單位和法人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若不一致,應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法人或單位名稱變更公告或證明),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以上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4 履約信用要求:若投標人出現以下情況,其報價將被拒絕,投標人投標文件需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3.4.1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 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3.4.2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4.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 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4.4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
3.4.5被中交集團列入供應商黑名單或重點關注名單的。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被否決;
3.5.3 投標人應遵守有關國家法律、法令和相關條例。
4. 報名確認和招標文件的獲取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年4月28日 10:00:00至 2025年5月3日 15:00: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中交集團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確認參與報價,并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 本招標項目不收取售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