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縣大通湖流域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總承包公告
南縣大通湖流域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招標編號:E43090026090016860010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標段南縣大通湖流域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總承包(項目/標段名稱)已由南縣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南發改審[2024]47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上級專項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南縣城鄉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財茂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標段名稱:南縣大通湖流域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總承包。
2.2建設地點:南縣明山頭、烏嘴、青樹嘴鎮。
2.3建設規模:(1)生態綠渠建設工程在明山頭鎮三立村、烏嘴鄉三新垸村、青樹嘴鎮白鶴堂村、福美村、新濱村、吉祥村共計 6個村建設生態綠渠,其中植物護岸175459㎡,生態護岸76550㎡;(2)生態濕地建設工程 在明山頭鎮三立村、烏嘴鄉三新垸村、青樹嘴鎮福美村、新濱 村共計4個村,建設生態濕地 375847 ㎡。招標金額3958.69萬元。
2.4招標范圍:按照合同約定對本工程項目進行設計、施工和采購、竣工驗收等全過程服務;要求投標人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全面負責。施工范圍最終以經評審通過后招標人簽字認可的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范圍為準。
2.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6投標人可以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2.7計劃工期:180日歷天。
2.8質量要求:
(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設計成果應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
(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設計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準》及相關技術標準、驗收規定,分階段一次性驗收合格,并通過備案。
2.9其他:保修要求:按國務院279號令及相關工程保修承諾規定要求保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的相應能力。
3.2 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內:
(1)施工資質:具備處于有效期內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和處于有效期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設計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污染修復工程)甲級資質,且證書處于有效期。
3.3投標人擬任本招標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必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專業/,且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正式員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及其它關鍵崗位人員(其它關鍵崗位人員是指: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質量員、材料員、施工員、預算員或資料員)。☑擬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與擬任設計負責人或擬任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但必須滿足相應的資格要求。□擬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在本項目不得兼任其他職務。
3.4 (A)投標人擬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必須具有/專業注冊環保工程師和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適用于中大型項目)
(B) 投標人擬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必須具有/專業/技術職稱,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適用于小型項目)
3.5 投標人擬任本招標項目的施工負責人必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和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及其它關鍵崗位人員(其它關鍵崗位人員是指: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質量員、材料員、施工員、預算員或資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