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招遠市城區地下綜合管線提升改造項目(四期)工程總承包(epc)—城區電力管廊改造工程(政府采購工程)
招標公告 招遠市城區地下綜合管線提升改造項目(四期)工程總承包(epc)—城區電力管廊改造工程(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e3706002318006789(項目編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招遠市城區地下綜合管線提升改造項目(四期)工程總承包(epc)—城區電力管廊改造工程(政府采購工程)已由招遠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招遠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關于招遠市城區地下綜合管線提升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招遠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招遠市城區 2.2 建設規模:本項目主要對公路局家屬樓、交通委小區等小區供配電設施土建管廊工程進行改造,改造內容包括:管廊溝槽開挖回填,套管敷設、檢查井及設備基礎砌筑、路面恢復等。工程計劃投資額約1400萬元。 2.3 計劃工期:計劃工期:自接到招標人開工令之日起開工120日歷天內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注:設計、施工均須滿足招標人及相關部門的階段性進度要求) 計劃開工日期:計劃竣工日期: 2.4 質量要求:工程設計質量標準:滿足國家現行的設計方面的規范、規程、標準以及當地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招標人的目標成本等并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采購的材料、貨物、設備等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驗收標準規范,符合國家強制性采購要求并滿足招標文件、招標人要求;施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頒發的現行的國家標準及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和圖紙設計要求驗收,一次性通過驗收,要求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2.5 招標范圍: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包含設計、施工、采購一體化工程總承包。項目涵蓋相關手續辦理、設計、采購、施工、調試、驗收、移交(處理移交過程中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問題)及保修等全過程。具體詳見發包人要求。 2.7 標段劃分:共一個標段。
2.8 工程計劃投資額:約1400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
(1)投標人須為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合法營業執照;
(2)設計資質:投標人(如投標人為聯合體,指聯合體中承擔相應設計任務的成員)須滿足以下①-③項要求中任意一項:①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②須具有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③須具有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3)施工資質:投標人(如投標人為聯合體,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注冊建造師數量須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規定,滿足本招標項目要求資質標準的配備要求,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為準。 3.2 項目組人員資格要求: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1)擬投入的項目經理須具有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擬投入項目經理在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被更換的,不得參加本次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