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歙縣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昌源水廠北岸應急供水工程)廠區及取水土建工程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歙縣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昌源水廠<北岸應急供水工程>)廠區及取水土建工程已由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發改產業(2023)17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歙縣水利局、歙縣自來水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歙縣水利局、歙縣自來水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專項債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歙縣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昌源水廠<北岸應急供水工程>)廠區及取水土建工程
2.2項目編號:HJSGC2025G033
2.3建設地點:歙縣境內
2.4建設規模:項目總投資約2007.48萬元
2.5計劃工期:約210日歷天
2.6招標范圍:設計圖紙的全部內容,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8質量標準:合格
2.9招標控制價:20074753.55元
2.10項目性質:建筑工程類
2.11本項目是否采用“評定分離”:√采用□不采用
2.12其他:無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擬派駐本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建安B類)證書,且符合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規定。
3.3信用要求
投標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做出暫停、停止、撤銷等處理決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3)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
(4)被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5)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開標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書》)。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項以信用中國網站發布的信息為準。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無限制期限的按投標截止時間前12個月計算。由代理機構在推薦定標候選人前對擬推薦的定標候選人進行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書面反饋至評標委員會。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定標候選人。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注:若投標人選擇聯合體方式參與投標,聯合體中的所有成員單位均需在系統中獲取招標文件,具體操作為牽頭人獲取招標文件時,成員單位讀取CA鎖添加。
3.5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6其 他:
(1)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2)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