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村煤業有限公司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合家垴村、新村)臨時性修復工程項目公告
山西新村煤業有限公司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合家垴村、新村)臨時性修復工程項目公告
(采購編號:JNA254-CGN-250418721、SXZB-250307711JNG077/01)
采購項目所在地區:山西省/長治市/武鄉縣
一、采購條件
本山西新村煤業有限公司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合家垴村、新村)臨時性修復工程(采購項目編號:JNA254-CGN-250418721、SXZB-250307711JNG077/01),已由山西新村煤業有限公司以新村煤業總支委員會【2025】第3次會議紀要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采購人為山西新村煤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通過“晉能控股招標采購平臺”全流程電子采購方式進行詢比采購。
二、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項目規模: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合家垴村、新村)臨時修復工程。
2.2 采購范圍:本采購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包)。
標段(包)內容:根據《山西新村煤業有限公司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合家垴村、新村)臨時修復方案》,對臨時性生態損毀區域進行臨時性修復。
2.3 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完成
2.4 建設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5 質量要求:滿足采購人要求,詳見采購需求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3.2 資質要求:須具備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供應商業績要求:供應商近年承擔過一項類似項目業績;
近年指:2022年3月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間)
類似項目業績指:礦山治理恢復工程。
類似業績證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個完整的類似業績需同時具備合同協議書、工程竣工驗收證明、與類似業績對應的任意一張結算有效發票。
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承包內容及業績要求的關鍵信息等內容。
發票要求:發票復印件(或掃描件)的發票號碼、開票日期、金額須清晰可查。并附對應發票的“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或“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查詢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