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烏茲別克斯坦費爾干納垃圾焚燒處理發電廠項目(活動板房、玻璃幕墻)招標采購公告
1.招標條件
1.1本建設項目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烏茲別克斯坦費爾干納垃圾焚燒處理發電廠工程項目已由烏茲別克斯坦費爾干納州政府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光大生態環境集團,建設資金來源自籌資金及銀行貸款,資金已落實,招標人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烏茲別克斯坦費爾干納垃圾焚燒處理發電廠工程項目經理部。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項目具備招標條件的活動板房、玻璃幕墻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中鐵十七局集團烏茲別克斯坦費爾干納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位于烏茲別克斯坦費爾干納州,項目距離市區中心18公里,所處位置位于阿賴山脈北側,項目選址總圖為規則的長方形,土地性質為國有用地。一期項目建設期2年,施工工期16個月。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7)《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8)《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辦法(暫行)》(公司物資〔2023〕298 號);
(9)《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暫行)》(公司物資〔2023〕299 號);
(10)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活動板房、玻璃幕墻包件
本次活動板房招標限定單價(包含材料、運輸、附屬配件、報關、轉關、清關、及關稅、增值稅、辦理合格證、人工、安裝、工人保險、稅金等所有費用)為700元/㎡,大寫人民幣:柒佰元/㎡;玻璃幕墻招標限定單價(包含材料、運輸、附屬配件、報關、轉關、清關、及關稅、增值稅、辦理合格證、人工、安裝、工人保險、稅金等所有費用)為1100元/㎡,大寫人民幣:壹仟壹佰元/㎡;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的授權),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招標物資生產廠須具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并符合行業要求的相關證件;具有鋼結構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
(3)生產能力:招標物資生產廠須具備年產至少200萬平米及以上的生產能力,且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相關規定,代理商需要提供相應業績資料(同供應業績要求一致);
(4)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近兩年(2022-2024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期間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報價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投標人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00萬元(含)人民幣;
(5)供貨業績:須提供投標人近幾年(2021至今)招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供貨業績證明2份(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合同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6)履約信用:近兩年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近兩年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報價、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招標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近兩年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以及被招標組織單位列為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不得被“信用中國”等國家網站平臺列入違法失信企業或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此類情況(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兩個及兩個以上投標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關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同一包件投標人之間不得存在關聯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