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柯橋區易腐垃圾處置項目(一期)特許經營服務項目答疑澄清公告
柯橋區易腐垃圾處置項目(一期)特許經營服務項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標人在研究了柯橋區易腐垃圾處置項目(一期)特許經營服務項目的招標文件等有關資料后,各投標人于2025年4月22日16:00時前提交了投標提問書,現招標人對各投標人的提問和招標文件作如下說明,請投標人在投標時予以充分的了解和考慮:
一、對各投標單位提問的回復:
提問1:招標文件中未提供項目用地紅線圖,請提供。
回答:項目用地紅線圖已上傳,詳見附件一,請投標單位自行下載。
提問2:根據第三章評分辦法中,商務評分標準中企業榮譽:“投標人在有機固廢領域獲得過省級及以上政府或行政職能部門頒發的榮譽,每有一個得2分;獲得過市級政府或行政職能部門頒發的榮譽的,每有一個得1分。本項最高得3分。”
問題:本招標項目所涵蓋的易腐垃圾只是垃圾處理的一部分,現狀是很多地方都采取垃圾綜合處理的模式,一個項目可能包括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廚余垃圾或者市政園林垃圾等,故垃圾處理企業主體在獲得相關榮譽時一般也都會是綜合能力評價的體現,不一定明確細分領域。為利于招標需要,同時也利于對投標人能力的客觀評判,可否考慮將“有機固廢領域”調整為“垃圾處理相關領域”。
回答:同意調整,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請投標單位自行下載。
提問3:根據第三章評分辦法中,商務評分標準中企業專業:“投標人參與編寫已發布有機固廢領域的國家標準得1分;參與編寫已發布的有機固廢領域的行業標準的得1分;本項最高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