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招遠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及智慧供水系統建設工程四期工程總承包(epc)
招標公告 招遠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及智慧供水系統建設工程四期工程總承包(epc)項目招標公告 e3706002318006719(項目編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招遠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及智慧供水系統建設工程四期工程總承包(epc)已由招遠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招遠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關于招遠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及智慧供水系統建設工程建設項目核準的批復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國有(非財政)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招遠金都自來水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招遠市 2.2 建設規模:招遠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及智慧供水系統建設工程四期工程總承包(epc)項目主要內容是對泉山街道、溫泉街道、羅峰街道、夢芝街道15000戶居民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改造,改造范圍自市政自來水管網開口至用戶智能水表。 2.3 計劃工期:計劃工期:自接到招標人開工令之日起365日歷天內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注:設計、施工均須滿足招標人及相關部門的階段性進度要求)。 計劃開工日期:計劃竣工日期: 2.4 質量要求:工程設計質量標準:滿足國家現行的設計方面的規范、規程、標準以及當地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招標人的目標成本等并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采購的材料、貨物、設備等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驗收標準規范,符合國家強制性采購要求并滿足招標文件、招標人要求。
施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頒發的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和圖紙設計要求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同時應滿足項目所在地工程建設設計及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并應確保符合項目竣工綜合驗收。 2.5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設計、施工一體化(epc)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設計部分:與本工程相關的全部施工圖設計(包括設計修改及優化)及相關后續配合服務并提交各階段設計成果等。
(2)施工部分:設計范圍內所涉及的手續辦理、全部采購、建安工程、安裝調試、竣工驗收、技術支持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等。即本項目結束后須確保整個項目達到竣工驗收條件。 2.7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2.8 計劃總投資額約7000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條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1)須為中國境內注冊且持有合法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
(2)設計資質要求:投標人(如投標人為聯合體,指聯合體中承擔相應設計任務的成員)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工程設計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工程設計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