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南潯區菱和灌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招投標水利工程設計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
本招標項目湖州市南潯區菱和灌區建設工程經湖州市南潯區發展和改革局以 潯發改投資〔2024〕101號 核準同意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人為湖州市南潯區水利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浙江建通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標監督機構為湖州市南潯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項目招標標段(包)編號為A3305030670000321001001。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位于杭嘉湖平原中心,南潯區西部,灌區邊界西、北兩翼毗鄰吳興區,南至德清縣,東以天然河道為界限,主要涉及和孚鎮、菱湖鎮、石淙鎮、千金鎮、善璉鎮等五個鄉鎮,灌溉土地總面積約276.5平方千米,設計灌溉面積約7.21萬畝,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17)及有關規定,本項目為中型灌區,工程等別為Ⅲ等。項目估算總投資約40393萬元。灌區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50,灌溉保證率達到90%以上,灌區排澇標準為10年一遇。主要建設內容為:①整治輸配水河渠31公里、護岸51公里;②新建渠首灌排閘站14座,新建、拆除重建水閘、閘站、泵站等配套建筑物73處,新增用水計量設施244套等;③數字化工程1項等。
2.2 招標范圍及內容: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測量、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后期的配合服務等全過程工作。
2.3 服務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通過之日止。
2.4 設計周期:合同簽訂后,60天內提交勘察報告及初步設計(初稿);初步設計批復后10天內提交新改建機埠的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批復后90天內提交其他工程的施工圖設計。
2.5 質量要求:投標人提交的勘察、設計成果必須達到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市、行業的一切有關法規、規范的要求和滿足一切審查審批要求以及招標人要求,勘察、測量及設計深度應達到相應行業規范的要求并通過審查審批。
3. 投標人及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及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3.1.1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2)具備“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3.1.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如為聯合體,聯合體單位總數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投標的應當由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作為牽頭人;②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對本項目進行投標;③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1.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水利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專業以職稱證為準;聯合體投標的,項目負責人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派遣)
3.2 其他條件詳見《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附表》。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