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重點通江河道及支流應急防汛清淤整治項目施工01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重點通江河道及支流應急防汛清淤整治項目已由靖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靖江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批準重點通江河道及支流應急防汛清淤整治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靖發改審〔2024]98號)批復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法人為靖江市重點通江河道及支流應急防汛清淤整治項目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譽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重點通江河道及支流應急防汛清淤整治項目施工01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建設地點:泰州市靖江市境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總投資金額:
2.2.1項目總體建設內容:主要包含七圩港(江澄橋-義太莊橋)河道疏浚、岸坡整治;建新與正南交界河河道疏浚、岸坡整治;真武河河道疏浚、城北橋南岸河堤修復;廟宇港(西陳家埭-靖泰界河)河道疏浚;十圩港(套閘-長江)河道疏浚阜公河與羅家橋港連通工程;新建蟛蜞港與橫港銜接處泵站;城區微小泵站維修改造等。
2.2.2總投資金額
工程概算投資1460.77萬元。
2.3 本次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
2.3.1本次招標范圍為重點通江河道及支流應急防汛清淤整治項目施工01標,包括:
(1)七圩港(江澄橋一義太莊橋)河道疏浚、岸坡整治:工程整治范圍為江澄橋至義太莊橋,主要工程內容為河道疏浚1440m;k0+000~k0+532、k1+162~k1+440段在現狀護坡前采用稀排梢徑12cm杉木樁進行加固,木樁樁長3m,木樁每米3根;0+532~k1+162:在現狀護坡前采用稀排梢徑12cm 杉木樁進行加固,木樁樁長3m,木樁每米3根;河道東側按1:2.5放坡接至現狀直立墻墻前泥面。
(2)建新與正南交界河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河道疏浚72米及對兩側岸坡進行整治,河道疏浚方式采用小型挖機挖掘,淤泥堆放于河道南側排泥場。
(3)真武河河道疏浚、城北橋南岸河堤修復:真武河西起漁婆北路,東至十圩港,全線長約1540米,先對河道內堆積的淤泥進行水力沖挖,然后將淤泥排入指定排泥場;真武河城北橋東河道南岸,欣元公寓南面,對約21米長損壞的擋土墻,鑿除高程1.50米以上老擋土墻,新建 c30 素混凝土擋墻壓頂高程5.00m。擋墻后方采用6米長拉森Ш型鋼板樁進行臨時防護,同時兩側現有擋土墻外立面需進行清潔處理。
上述工程項目和工作內容詳見本工程招標文件招標圖紙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要求,工程量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2.3.2本標段為重點通江河道及支流應急防汛清淤整治項目施工01標,最高投標限價:1218845.75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本招標項目總工期為210日歷天。工程計劃于2025年5月2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通知為準)。
2.5 質量目標: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營業執照:獨立法人。
(2)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資質要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4)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以來,具有一項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6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項目(高標準農田和農業開發項目除外)的施工業績。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合同完工驗收資料或竣工驗收文件(詳見投標人前附表第3.5.3項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一級建造師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規定)。無在建工程(執行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水基[2016]17號”規定,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
(6)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分別為a、b、c三類),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1人。
(7)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級及以上職稱。
(8)其他人員要求: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
(9)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10)信用等級要求:/。
(11)主要施工設備: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
(12)其他要求: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成員<如有>)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無失信被執行人承諾”)。
(13)本項目僅面向中小微企業。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中小微企業。所屬行業為“建筑業”。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為招標文件發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
4.2獲取招標文件
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發售期內登陸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網上獲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0元。
(3)投標人使用單位數字證書通過交易平臺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5月9日9時0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