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縣袁莊鎮農田水利工程監理項目招標公告
(資格后審)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如東縣袁莊鎮農田水利工程監理項目已由上級單位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如東縣袁莊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駿通建設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袁莊鎮農田水利項目監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施工準備階段;2、施工階段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合同、信息、資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工程竣工資料收集歸檔審核,竣工結算初審;4、工程質量保修期;5、相關事項的組織、協調等。
2.2監理服務期:一年(合同到期后,經招標人測評通過,可續簽一年)
各單項工程服務期:自工程實際開工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日止(含質量缺陷責任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須滿足①②條件之一即可:①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并在有效期內);②具備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并在有效期內);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具有水利部頒發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
3.7監理班子成員應為本企業人員,若中標后發現監理班子成員有非本企業人員的,招標人有權采取包括終止監理合同在內的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自負。
3.8監理機構人員配備要求:
施工階段監理單位派駐到現場的監理人員(含總監)總人數應符合下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