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井陘縣南障城鎮前頭莊村西北2.2km石英砂巖礦等8處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招標 井陘縣南障城鎮前頭莊村西北2.2km石英砂巖礦等8處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井陘縣南障城鎮前頭莊村西北2.2km石英砂巖礦等8處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監理 已由 井陘縣行政審批局 以 井行審投資可研【2024】47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井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建設資金來自 縣財政資金 ,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井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井陘縣的中部及東部,8處礦山分布于孫莊鄉、威州鎮、上安鎮、微水鎮5個鄉鎮;建設規模:對礦山進行修復治理,完成后擬治理投影面積0.5848km2。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隱患消除工程、地形整治工程、覆土工程、砌筑工程、綠化工程、其他工程等;監理服務期限: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移交;標段劃分:共 1 個標段
2.2招標范圍: 本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缺陷責任期階段等全過程監理服務。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監理服務期限、招標范圍等)。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 資質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自然資源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1.2 信譽要求: 未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開標當天投標截止后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3.1.3 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 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礦山類執業資格證書或地質災害類執業資格證書,且未擔任其它在建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3.1.4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需提供承諾函,否則均按無效處理;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本項目專門面向小微企業,投標人須為小型、微型企業 (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投標人須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財庫【2020】46號規定,按所屬行業劃分標準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詳見招標文件)。
(3)本項目實行遠程異地評標和“雙盲”評審、分散評審,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采用暗標方式編制及評審,即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技術部分時屏蔽投標人名稱等信息,評標委員會依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進行評審。
3.2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04-17 18:00:00 至 2025-04-24 23:59:59 ,登錄 石家莊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0 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 0 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25-05-08 09:30:00 ,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 石家莊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