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排水集團泵站、基點測繪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北京排水集團泵站、基點測繪已由/以/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測繪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北京市城區
2.2項目規模:泵站、基點共109處。詳見隨招標文件發出的附表:《109宗泵站、基點明細表》,項目投資估算: 73.5 萬元。
2.3招標范圍: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東城區、西城區、昌平區等泵站房屋、土地測繪,具體詳見隨招標文件發出的附表:《109宗泵站、基點明細表》;測繪包括但不限于:現狀房屋、現狀土地測繪。
2.4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個日歷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營利法人;
(2)具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核發的測繪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含)以上資質(專業類別含工程測量、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
3.2財務要求
(1)財務制度健全,2021年、2022年、2023年連續三年財務狀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一般納稅人,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二年(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累計具有50萬元(含)以上的房產測量或地籍測量業績;
3.4信譽要求
(1)投標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含))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2)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問題;
(3)投標人沒有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標截止日前五年內,在北京排水集團因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或履行合同約定義務不合格的事項而被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②投標截止日前五年內,在北京排水集團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的情形;
③投標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團供應商黑名單中;
投標截止日,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監事、擬委派參與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或④項目負責人,在上述“①、②、③”情形的供應商中擔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監事、參與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監事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為準,擬委派參與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信息以采購人及其所屬公司的合同/協議及相關合同/協議的執行記錄為準)的情形。
3.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項目負責人具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高級工程師(含)以上證書,專業為:測繪專業。
3.6其他人員要求: /
3.7其他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與采購有關的規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8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接受 R不接受
4.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 。
5.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