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清鎮市鋁土礦循環利用項目(一期50萬噸脫硫)自控系統采購(二次)采購公告
一、項目名稱:清鎮市鋁土礦循環利用項目 (一期50萬噸脫硫) 自控系統采購(二次)
二、項目編號:YGCQ-QC-2025-21-293-自
三、采購方式:自行采購(比選)
四、采購預算:柒拾玖萬元整(¥790000.00元)
五、采購項目概況及需求:
清鎮市鋁土礦循環利用項目 (一期50萬噸脫硫) 自控系統采購(二次)
(詳見采購文件)
六、供應商資格要求:
1.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提供以下資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二)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四)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五)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本項目所需特殊行業資質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