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汪清縣水利局汪清縣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完工檢測服務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汪清縣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完工檢測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 09: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QGL[2025]-262
采購編號:采購計劃-[2025]-00034號
項目名稱:汪清縣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完工檢測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58萬元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汪清縣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完工檢測服務
數量:1
預算金額(元):580000
單位:項
簡要規格描述:工程完工檢測服務。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享受政府采購政策需提供提供相關聲明。
2.1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吉林省強化政府采購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落實舉措的通知》(吉財采購〔2022〕478號)。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巖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測)乙級及以上資質,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綜合檢測資質或市政工程檢測資質(更換新資質證書的供應商可提供包含市政工程材料及道路工程檢測的資質證書),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檢測能力;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稱。
3.2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不得與參與本工程建設的項目法人、設計、監理、施工、設備制造(供應)商等單位隸屬同一經營實體,未提供本工程的施工單位施工檢測、監理單位平行檢測和項目法人全過程檢測等服務;
3.3近三年內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自行登錄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
3.4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稅收違法黑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