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市藍田縣水務局(本級)藍田縣2024年市級水利發展資金山洪災害非工程措施項目(二次)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概況 藍田縣2024年市級水利發展資金山洪災害非工程措施項目(二次)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 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RTZB-2025-001-2
項目名稱:藍田縣2024年市級水利發展資金山洪災害非工程措施項目(二次)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900,00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合同包1(藍田縣2024年市級水利發展資金山洪災害非工程措施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制造。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藍田縣2024年市級水利發展資金山洪災害非工程措施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開標時系統查詢),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紀并提供書面聲明。
(2)法人單位提供帶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未提供的接受采購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進行相關信息的核實,并承擔核實不到的后果;事業單位提供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其他組織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專業服務機構提供相關執業許可證;自然人提供身份證。
(3)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4)提供2023年度經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審計過的財務報告,或談判截止時間前90天內基本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注:①提供財務報告的,內容應完整。②提供資信證明的,必須提供資信證明全部頁以及基本戶信息(提供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或提供基本銀行賬戶信息復印件加蓋公章)。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不能代替資信證明,存款證明無效。
(5)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次依法納稅的憑證(至少包括企業所得稅或增值稅中的一種);依法免稅或不需交稅的應提供鏈條完整的證明;成立不足一個月的提供將依法納稅的承諾書(格式自擬)。注:①零報稅的提供申報成功的憑證。②時間以稅款所屬時段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