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市崇川區規劃緯一路(城北大道-永福路)工程招標公告
南通市崇川區規劃緯一路(城北大道-永福路)工程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南通市崇川區規劃緯一路(城北大道-永福路)工程已經南通市崇川區行政審批局以崇行審批【2024】27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南通市崇川區城市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北起城北大道、南至永福路。
2.1.2建設規模:主要實施道路、橋梁、管線、交通設施、照明、綠化等工程,道路全長約720米,規劃寬度約20米,其中包含一座跨徑16米橋梁。
2.1.3工期要求:23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05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具體開工時間以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出的開工令為準)。
2.1.4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1.4 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施工圖所示的南通市崇川區規劃緯一路(城北大道-永福路)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橋梁、雨污水、交通設施、綠化等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的正式員工。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若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則須提供符合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我省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電子證照換發的公告》〔2023〕第26號的規定,二級建造師統一使用新版電子證照,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請各投標人及時更新主體庫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時而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3.3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3.4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與投標企業雙方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
3.5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指本項目要求的資質)動態監管結果處于合格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