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平湖市獨山港鎮產城融合共富項目-2025年平湖市獨山港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采購的招標項目公告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現就平湖市獨山港鎮產城融合共富項目-2025年平湖市獨山港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采購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提供本項目服務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項目編號:FDWPH-2025-14
二、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三、采購內容及數量
(一)項目預算投資 12000萬元,其中:一期項目新建高標準農田5700畝,改造提升農田 10753 畝;二期項目新建高標準農田 4200 畝,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 4065 畝。本次招標預算價 49萬元。
(二)建設地點:一期:該項目涉及周家圩村、韓家廟村、趙家橋村、聚福村、虎嘯村、獨山港社區、小營頭村、優勝村、前進村、星華社區和衙前村等 11個行政村(社區)。二期:該項目涉及渡船橋村、海塘村、虎嘯村、金沙村、獨山港社區、星華社區和全公亭社區等8個行政村(社區)。
(三)招標范圍:平湖市獨山港鎮產城融合共富項目-2025年平湖市獨山港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采購供應商1家,完成項目一期、二期所涉及的勘察(如有)、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或材料采購、測繪各類檢測、項目管理等需要招標的招標代理及清單編制類造價咨詢服務,具體實施由采購人確定。
四、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符合浙財采監【2013】24號《關于規范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設定及資格審查的通知》第六條規定,且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