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國環保杭州綠能公司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爐渣綜合利用(出售)服務公開招標(二次公告
中國環保杭州綠能公司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爐渣綜合利用(出售)服務公開招標(二次公告)招標公告
杭州綠能環保發電有限公司根據采購工作安排,就下述項目委托蘭州有色冶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組織國內公開招標,現誠邀符合資格要求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投標。
一、標段(包)名稱:中國環保杭州綠能公司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爐渣綜合利用(出售)服務公開招標(二次公告)
二、標段(包)編號:20250203030193408001001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招標人(采購組織人):杭州綠能環保發電有限公司
五、代理機構:蘭州有色冶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項目概況:
(1)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2)項目概況:生活垃圾焚燒項目日處理生活垃圾規模為450噸/天,年處理生活垃圾15.5萬噸,預估爐渣總量:2萬噸/年。
七、招標服務內容:中標人負責杭州綠能環保發電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燒產生的爐渣綜合利用(對爐渣進行無害化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進行本項目爐渣處理與利用所需的所有工藝方案設計、工程建設、設備采購及安裝、系統調試、項目運行及維護、綜合利用產品銷售、存放、裝運以及項目爐渣間進行爐渣裝車時的爐渣吊起重機的運行操作及相關區域保潔等一切工作,具體要求詳見“第五章 招標人要求”。
八、招標服務主要技術要求: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標人要求”。
九、招標服務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簽訂后3年。
十、招標服務地點要求:由杭州市濱江區浦沿街道山二村風紫墩68號運至投標人爐渣處理場所。
十一、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2.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23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
3.業績要求:2022年1月1日(含)至今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項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或類似項目爐渣處置業績。
注:①提供合同證明,業績時間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合同須包含項目名稱、服務內容和簽字蓋章頁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