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服務GC2025JC01472寧波樞紐配套新建臨時渣土碼頭水利前期技術服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寧波樞紐配套新建臨時渣土碼頭水利前期技術服務,招標人為寧波樞紐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科信聯合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資金來源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屬于非依法必招項目。
二、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寧波樞紐配套新建臨時渣土碼頭水利前期技術服務。
2.2項目概況:本工程為新建 300 噸級渣土碼頭,設計年吞吐量取 350 萬噸,布置泊位 2 個,包含一個生產泊位與一個空駁待裝泊位,泊位連續布置,總長 130m。其中生產泊位采用高樁梁板式碼頭型式,碼頭平臺長 65m,寬 15m,平臺與岸堤通過 5m 搭板銜接,堤后平臺長 75m,寬 16~25m;空駁待裝泊位采用低樁衡重式碼頭形式,碼頭平臺長 65m。同時配套建設后方道路約 350m,港區停車場約 20000m2,配套管理用房約 1500m2,配套水利設施約 150m。
2.3項目范圍:寧波樞紐配套新建臨時渣土碼頭水利前期技術服務,包括碼頭設計水文要素及水動力數模研究專題、防洪評價、堤防安全評價、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具體詳見“第五章 任務書”。
2.4最高投標限價:945000元。
2.5標段劃分:1個標段。
2.6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所有專題服務獲得主管部門批復或通過專家評審止,具體詳見任務書。
2.7服務要求:按國家技術標準的要求、內容、深度,完成工作內容,滿足招標人需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或者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具有水利類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同時需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的2024年12月、2025年1月和2025年2月的社保繳納證明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社保繳納證明以社保部門出具的格式為準)。
3.3投標人無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界定的范圍為:被國家、浙江省、寧波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停止投標活動且處在被停止投標期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