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香河縣城區排水防洪排澇綜合提升工程工程設計招標公告
香河縣城區排水防洪排澇綜合提升工程工程設計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香河縣城區排水防洪排澇綜合提升工程工程設計已由香河縣行政審批局以香審批招標核字[2025]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香河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 香河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7687.19萬元;建設規模:香河縣城區五一渠北段(潮白曉月附近至香居大道南)長約 3000米的渠道進行清淤加深處理,新增塊石護底等。香河縣城區五一渠南段(香居大道南至東干渠)長約 630 米的渠道進行清淤加深、加寬處理,新增塊石護底,邊坡護砌等。東干渠(五一渠至金辛莊橋)長約 2300 米的渠道進行清淤加深、加寬處理,新增塊石護底,邊坡護砌等。同步恢復渠道兩側綠植、路面,對鑫陽路、燕陽路三處泄洪閘進行改造,提高過流能力。
2.2招標范圍:
(1)本次招標范圍: 按要求完成本項目的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及后續相關服務等;
(2)質量標準: 合格;
(3)本次招標最高投標限價 106.75 萬元;
(4)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配合完成竣工備案止;
(5)建設地點: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香河縣五一渠、東干渠。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效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并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其以上設計資質
3.1.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或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注冊單位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設計負責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的信息為準)
3.1.4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投標人不存在禁止投標情形,未處于投標禁止期。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用: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04-11 17:00至2025-04-18 17: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廊坊市公共資源交易綜合信息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