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北監獄罪犯監舍飲水機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公告
湖北省襄北監獄罪犯監舍飲水機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公告 發布日期:2025-04-11 10:14|發布單位:湖北省襄北監獄|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04-21|項目監管地:省本級|閱讀次數:
【項目概況】
罪犯監舍飲水機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襄陽市長虹北路133號原武警營房105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無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000-2025-04074
3、項目名稱:罪犯監舍飲水機采購項目
4、采購方式:詢價采購
5、預算金額:7.8(萬元)
6、最高限價:7.8(萬元)
7、采購需求:
管線式飲水機,詳見采購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一)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合格有效,且營業執照具備本項目的經營范圍。
(二)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版或電子發票均可),且能對公轉賬。
(三)投標人參加本次項目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四)投標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庫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投標人未違犯湖北省監獄管理局關于《湖北省監獄人民警察“七不準”規定》的第四不準“不準人民警察親屬在本系統內經商、辦企業、承攬工程”,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書;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天0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襄陽市長虹北路133號原武警營房105室
3、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