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詢比標包文件
中國電信巴州分公司2025年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容災備份中心建設集成服務補充項目
中國電信巴州分公司2025年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容災備份中心建設集成服務補充項目
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巴州分公司2025年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容災備份中心建設集成服務補充項目】(項目編號:【JSZB-2025-12342】),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本項目采購估算金額約57357.55元(不含稅)。
1.2采購內容:2025年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容災備份中心建設集成服務。具體詳見“詢比文件 第五章 技術標準及要求”。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執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
1.3交付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
1.4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本項目成交供應商不允許轉包、違法分包,否則將取消其成交資格。
1.5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
最高響應限價為:<57357.55元(不含稅)。
注:供應商響應報價大于或等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1.6采購方式:公開詢比。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本項目要求供應商是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掃描件。
2.2供應商須具備自2023年4月1日(以合同簽訂日期或采購訂單日期為準)至本項目公告發布30(含)日前全國范圍內同類項目的業績。應滿足下列要求:
(1)若供應商提供的合同為框架協議、須同時提供框架協議(須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標的頁或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蓋章頁)、框架合同下的采購訂單和相應的增值稅發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業績合同不予認可。
(2)若供應商提供的合同為單項合同,須提供同時單項合同(須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標的頁或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和增值稅發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業績合同不予認可。
(3)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清晰的掃描件。
2.3本次詢比要求供應商滿足以下信譽要求:
2.3.1供應商須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無“失信被執行人”記錄(全國范圍內),須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2.3.2供應商不得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
(1)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