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盱眙縣馬壩鎮污水管網整改(三期)工程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盱眙縣馬壩鎮污水管網整改(三期)工程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盱眙縣馬壩鎮污水管網整改(三期)工程項目已由盱眙縣行政審批局以盱審批(建)〔2025〕0907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盱眙縣馬壩鎮人民政府、盱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盱眙縣馬壩鎮污水管網整改(三期)工程項目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盱眙縣馬壩鎮。
2.1.2建設規模:該項目共整治區域面積約56.6公頃,道路或暗涵沿線全長10.7公里,主要包括管道工程(含真空排水工程)、管網檢測工程(含暗涵清淤檢測工程)等,共計建設de315污水管道計7651m,de75-de160真空負壓或壓力管道計2223m,DN110-DN200接戶管道計9620m,d300-d1200雨水管道計4042m,整改DN600-DN1200合流管道20313m(以上總長度約43.8km),新建泵站2座。涉及到如下區域和道路1.蔡莊村、楚東社區茶庵組;2.雙馬村蔡莊組;3.防保所及周邊區域;4.205國道東側區域;5.教師公寓及婦女組(鎮西路);6.馬黃線西側區域;7.保橋路及兩側區域;8.楚聯物流中心及周邊;9.老世紀大道(G344-文明西路);10.陵園路(G205-陵園路橋);11.澗邊路(205-新世紀大道西側路);12.沙壩路;13.高中部東門路;14.路北新區路。
2.1.3合同估算價:5110萬元,最高投標限價:詳見招標文件。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160個日歷天,計劃設計開工日期:2025年6月1日,計劃施工開工日期:2025年6月10日,2025年11月竣工,具體以開工令為準。
2.1.5質量要求:詳見招標文件、合同條款、設計任務書、招標人要求
2.2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初步設計文件、設計任務書、招標人要求等。
2.3本項目投標工具費、CA數字證書費、評標(評審)費、投標保函費、招標代理費、交易服務費、工程項目工程款、履約保證金收退等參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數字人民幣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3〕5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淮安市數字人民幣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辦發〔2023〕4號)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營商環境評價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數字人民幣結算。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下列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具備下列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1)設計資質:
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設計資質之一: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②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③工程設計市政專業(排水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單位,且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設計單位無須提供);
3.2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設計負責人,不可以兼任施工負責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具有工程建設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②具有國家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證書;③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并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④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專業含市政公用工程),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經理。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自2023年4月27日以來,投標人和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3.2自2024年4月27日以來,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總承包項目經理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3自2025年1月27日以來,投標人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也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6)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7)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項目管理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利害關系的關聯單位;
(8)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9)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0)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3)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4項目管理機構其他要求:
3.4.1投標人擬派項目設計負責人必須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資格或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4.2投標人擬派項目施工負責人必須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并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施工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施工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項目施工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施工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施工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施工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注:在建工程認定依據《關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制度的實施意見》蘇建規字〔2017〕1號執行。
3.4.3委托代理人(如有)(若為聯合體的,委托人必須是牽頭方)、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必須是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需提供勞動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來任意一個月由人社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證明。(提供勞動合同原件掃描件和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的保險繳納證明原件掃描件上傳至投標文件或鏈接誠信庫)(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等部門從事工程設計、施工的技術人員不能提供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的,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3.4.4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電子證書式樣按照《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標準執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各投標人須上傳一級建造師證書電子注冊證書,電子注冊證書應當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簽名圖像應當與持證人個人手寫簽名筆跡一致,證書應當在使用有效期限內。若上傳的電子件無法識別有效信息的,視為無效。投標人將自行承擔資格審查不通過等相應后果。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上述資質要求,并且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設計單位為聯合體的牽頭人,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
3.5.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5.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3.5.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聯合體各方不得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
3.5.4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設計單位為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
3.5.5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擔保的,應當以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擔保。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擔保,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