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縣灤河防洪大堤治理工程總體勘察設計(含可行性研究報告)招標公告
昌黎縣灤河防洪大堤治理工程總體勘察設計(含可行性研究報告)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昌黎縣灤河防洪大堤治理工程總體勘察設計(含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由河北省水利廳以132162501241007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昌黎縣水務局,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出資比例為100.00%,招標人為 昌黎縣水務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工程名稱:昌黎縣灤河防洪大堤治理工程總體勘察設計(含可行性研究報告) 2.1.2項目建設地點:秦皇島市昌黎縣。 2.1.3建設規模:本工程建設內容為堤防加高加固、堤頂硬化、上堤坡道恢復、穿堤建筑物重建等。 2.1.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完成止。時間節點: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及勘察工作;取得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后60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工作;取得初步設計批復后45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工作。 2.1.5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行業規范及項目所在地現行相關規范的合格標準。
2.2招標范圍:
(1)勘察服務:項目總體勘察(包括移民征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環境保護工程),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滿足本工程建設需要的工程測量、巖土工程勘察、測繪、勘探、取樣、試驗等,查明、分析和評估地質特征和工程條件,制訂勘察綱要、編制勘察報告。
(2)可研報告編制服務:含移民征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環境保護工程相關章節的編制。
(3)設計服務:包括初步設計、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等階段,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編制設計文件、編制設計概算、施工及招標所需的圖紙、技術要求、預算、工程施工至竣工驗收期間的相關設計服務等內容(包括移民征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環境保護工程)。
(4)負責相鄰縣(市)及上下游的水文成果、治理方案、智慧水利等內容的銜接。
(5)資金申請報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下列資質:①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同時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巖土勘察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②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③具有工程咨詢單位乙級及以上資信等級(水利水電專業)。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用:0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04-10 09:00至2025-04-16 17: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E招冀成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5.2 招標文件售價0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0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6. 投標文件的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