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大黑水河流域治理泵站及調節池工程廠區道路、景觀及市政應急綜合保障基地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外墻材料)采購招標公告
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大黑水河流域治理泵站及調節池工程廠區道路、景觀及市政應急綜合保障基地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 (外墻材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R12GSZ-2025-WZZB-016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大黑水河流域治理泵站及調節池工程廠區道路、景觀及市政應急綜合保障基地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已由太原市市政公共設施建設管理中心以并住建字〔2019〕2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太原市市政公共設施建設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資金和縣財政籌措,資金已落實。本次物資招標的招標人為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大黑水河流域治理泵站及調節池工程廠區道路、景觀及市政應急綜合保障基地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現對已具備招標條件的自購物資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項目概況:
2.1.1 稷山中水回用工程項目:
建設內容:建設調節包括大黑水河流域治理泵站及調節池工程廠區配套道路工程,包括停車場道 路及廠區環路等;景觀工程,包括鋪裝工程、景觀廊架、種植池、城市家具、 地面構筑物裝飾、給排水灌溉工程安裝和強弱電工程安裝等;市政應急綜合 保障基地工程,包括新建應急保障綜合樓 2 棟,地上二層,地上面積約3275㎡和1185㎡,建筑結構為框架結構,同時對現有建筑物外立面進行裝修改造; 另外還包括配套燃氣工程施工和供熱工程二次網施工。
2.2 招標內容
詳見招標公告附件:《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3 招標方式
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 招標依據
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7)《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4. 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4.2.1 外墻材料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和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或代理商;
(2)許可和認證要求: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3)生產能力要求:生產設備能滿足工程需要;運輸設備能滿足及時供貨的要求,且設備先進、完好;
(4)財務能力要求: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投標人注冊資本不低于 100 萬元(含)人民幣;
(5)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每種物資全指標技術參數性能滿足國家和行業最新標準的各項規定;
(6)供貨業績要求:具有招標物資距開標之日前36個月內大型工程或鐵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設項目的投標物資供貨業績不少于1份(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復印件(含新簽合同和正在執行的合同));
(7)履約信用要求: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招標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招標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以及被采購人列為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
(8)其他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以上投標人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得參與同一個包件投標。